关于组织202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暨第十三届湖南省教学成果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1-19 点击数:
校教通〔2022〕7号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和推动全省高校聚焦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地位和使命任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研教改,潜心教书育人,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加快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4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202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暨第十三届湖南省教学成果奖励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奖励工作按《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文件精神组织实施。
二、根据省厅通知精神,结合沙巴体育平台实际,本次教学成果奖励申报重点集中于教育思想观念转变、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课程结构与体系构建、实践育人环节强化、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化等方面。
三、申报本届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成果完成人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政治立场正确,师德师风优良。成果完成人应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9人。
3.已获省级或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得再次申报。已申报其他类教学成果奖的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四、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和发动教师积极申报,精心组织遴选推荐工作。
五、奖励
本次设立设特等奖(可空缺)、一等奖及二等奖,具体奖励数量和各等级奖项数量根据申报的数量进行确定,总奖励数量不超过申报总数量的70%,同时推选优秀的13项(含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12项,研究生教育1项)上报省教育厅参评。
六、本次申报奖励需递交如下材料
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申报书需单独装订,电子版以“姓名+成果名称”的方式命名。
2.教学成果报告(见附件2)一式一份。教学成果报告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单独制作文件或文档,且不得包含任何完成单位、主持或参与人员等利益相关者的信息。电子版以“成果名称”的方式命名。
3.成果及其支撑证明材料(论文、著作、教材、经验总结、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项目结题或验收证明文件等)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支撑证明材料需附目录。
上述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成果奖申报书封页复印后贴在纸袋外,每个项目装一袋,多于一袋不予受理。
4.按附件3的要求填写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七、材料受理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2年2月14日前统一将申请材料和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汇总表纸质文档一份(见附件3)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文档请发送至260973524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附件2: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成果报告
附件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4: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4号)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年1月18日
附件1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申 报 书
成 果 名 称
成果完成人姓名
成果完成单位名称
成果科类
类别代码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成果名称:字数(含符号)不超过 35 个汉字。
2. 成果科类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20 年)》的学科门类分类(规范)填写。综合类成果填其他。
3.成果类别代码组成形式为:abcd,其中:
ab:成果所属科类代码:填写科类代码一般应按成果所属学科代码填写。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
—05,历史学—06,理学—07,工学—08,农学—09,医学—10, 军事学—11,管理学—12,艺术学—13,其他—14。
c:成果属普通教育填 1,继续教育填 2,其他填 0。
d:成果属本科教育填 1,研究生教育填 2,其他填 0。
4.成果曾获奖励情况不包括商业性的奖励。
5.成果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或开始研制的日期; 完成时间指成果开始实施(包括试行)的日期。
6.本申请书统一用A4 纸双面打印,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4 号字。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
7.涉密信息须进行脱密处理。
一、成果简介(可另加附页)
成果名称
|
? | |||
曾
获
奖
励
情
况
|
获奖时间
|
奖项名称
|
获奖等级
|
授奖部门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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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
时间
|
起始: 年 月 实践检验期: 年
完成: 年 月
|
|||
1.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不超过1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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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不超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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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果的创新点(不超过800字)
|
||||
4.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不超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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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完成人情况
主持人姓名
|
? | 性 别
|
? |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最后学历
|
? | |
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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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任党政职务
|
? | |
现从事工作及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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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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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移动电话
|
? | |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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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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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
? | |||
主
要
贡
献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 )完成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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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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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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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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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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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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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任党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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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现从事工作及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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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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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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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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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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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通讯地址
|
? | |||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
? | |||
主
要
贡
献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三、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主持单位名称
|
? | 主管部门
|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传 真
|
? | 邮政编码
|
? | |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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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电子信箱
|
? | |||
主
要
贡
献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第()完成单位名称
|
? | 主管部门
|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传 真
|
? | 邮政编码
|
? | |
通讯地址
|
? | |||
电子信箱
|
? | |||
主
要
贡
献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四、推荐单位意见
推
荐
意
见
|
(本栏由推荐单位填写,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报告格式
(成果名称)
一、成果研究和改革基础
1、问题的提出
2、研究和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研究和改革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4、相关项目立项情况
二、成果的研究和改革实践
1、研究方法和研究过程
2、教育教学方案(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
3、实施过程
4、取得的理论成果
5、实践成效
三、成果的特色和创新
1、成果的特色
2、成果的创新之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3、社会反响(包括成果的推广应用)
四、成果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之处
(报告建议5000字左右,报告中不能出现成果完成单位名称、成果完成人姓名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信息。否则,将取消评审资格。)
附件3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序号
|
推荐成果名称
|
成果主要
完成人姓名
|
成果主持人
是否一线教师
|
成果主持人行政职务
|
成果主要
完成单位
|
类别
代码
|
实践检验期
(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实践检验期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
可统计至2022年2月28日,单位为年。
附件4
湖南省教育厅
|
湘教通〔2022〕14号
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
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有关普通本科学校、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和推动全省高校聚焦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地位和使命任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研教改,潜心教书育人,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加快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包括普通高等教育(不含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不含本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大学)、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及其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
二、奖励数量
本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20项、一等奖10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180项,共计420项。
三、奖励原则
(一)本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应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九大后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代表当前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成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时代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我省“三高四新”战略的风向标、指挥棒和信号灯,在新时代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和研究中起到示范和激励作用。
(二)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内容应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育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完善教育教学评价机制、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三)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授予在全省高等学校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重点奖励能够针对新时代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
(四)坚持质量水平第一,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奖励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以及边远贫困地区高校的成果。
四、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成果完成人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政治立场正确,师德师风优良。高校的成果完成人应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下同),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9人。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指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应与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一致。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四)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得再次申报。已申报其他类教学成果奖的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五)根据湘教发〔2020〕35号文件精神,获得第五、六、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项目,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第一指导教师可以以该项目相关成果为基础直接牵头申报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占用学校申报指标)。
五、申报指标
本次奖励工作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各单位须严格按照指标限额(见附件1)进行推荐。
(一)各单位推荐教学成果奖时应统筹考虑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等各类成果。其中,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按规定限额推荐。不同类别成果的申报指标原则上不能打通使用。
(二)主持获得过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按获奖项数奖励相应数量的推荐指标,奖励指标的申报类型由学校自定。
(三)吉首大学、湖南科技学院、邵阳学院、怀化学院、湘南学院、湖南医药学院6所边远贫困地区高校可根据结对帮扶与共建共创的实际情况,作为主持单位与支援高校共同申报1项相关教学成果,申报指标单列。
(四)独立学院的成果纳入母体学校统一评审,按指标限额择优推荐。独立学院的成果必须是专门研究独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理论或实践成果。
六、评选标准
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达到以下标准的成果可获得相应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一)在教育教学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特别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成效显著,能够凸显单位的优势特色,在全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领域起到引领示范作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成果,可获得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
(二)在教育教学方面迈出重大步伐,特别是在适应我省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趋势,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优质资源共享,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达到全省领先、全国先进水平的成果,可获得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三)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较大成就,特别是结合单位的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在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夯实教育教学基础、推进实践创新教育改革等方面取得较大创新突破,对相近类型人才培养具有较好学习借鉴意义的成果,可获得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四)在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比较显著成效的,可获得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
七、工作程序
(一)单位推荐申报
1.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遴选推荐工作。高校应在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基础上,择优遴选和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项。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经由共同完成单位或个人联合提出申请,由成果的主持单位负责申报。
2. 各单位应大力支持一线教师积极申报。现任单位领导主持申报的成果推荐数量控制在申报指标的20%以内,教学一线教师主持申报的成果应占2/3以上(一线教师指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单位领导和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
3. 各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立场坚定、师德表现过硬。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4. 各单位要建立严格规范的评审制度和公示制度,遴选结果应在单位网站主页显要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二)评审委员会择优遴选
省教育厅成立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评审专家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负责评审工作的具体事宜。评审工作分为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结果公示三部分。
1. 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对照本次成果奖评审相关要求,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要求的成果进入专家评审。
2. 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组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遴选的原则,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提出拟授奖成果建议名单。
3. 结果公示。拟授奖成果名单将在湖南教育政务网上公示10天,接受社会监督。
(三)异议受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在成果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对成果的异议应实名并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单位及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并有本人的签名,否则不予受理。我厅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保护,对诬告者将依法追究责任。对有争议的成果,我厅将组织力量或责成有关单位核实。如经查实确属弄虚作假,取消成果的获奖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奖励授予
荣获本届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和奖金,给予鼓励。教学成果奖奖金归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获奖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加薪的重要依据。
八、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2年3月1日前,将单位推荐公文、《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2)、《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5份(见附件3)、《教学成果报告》一式1份(格式见附件4)、附件材料(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我厅高等教育处。申报书、成果报告及附件材料请以每一项成果为单位独立装盒(原则上不超过2盒)打捆,材料盒正面粘贴成果奖申报书封页。同时报送电子版,各单位电子材料集中在一个U盘中报送(同时发送到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成果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王荣,楚欣;
联系电话:0731-84720854;
电子邮箱:hnsgjc2020@126.com。
附件:4.1.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标
4.2.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4.3.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4.4.教学成果报告(格式)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1月18日
附件4.1
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标
序号
|
学 校 名 称
|
本科教育
(含继续教育)
|
研究生
教育
|
奖励
指标
|
边远贫困地区高校对口支援计划
|
1
|
中南大学
|
33
|
13
|
2
|
? |
2
|
湖南大学
|
28
|
11
|
3
|
? |
3
|
国防科技大学
|
28
|
11
|
3
|
? |
4
|
湖南师范大学
|
23
|
10
|
? | ? |
5
|
湘潭大学
|
23
|
10
|
1
|
? |
6
|
长沙理工大学
|
21
|
9
|
? | ? |
7
|
湖南农业大学
|
21
|
8
|
? | ? |
8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19
|
7
|
? | ? |
9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17
|
6
|
? | ? |
10
|
南华大学
|
19
|
7
|
? | ? |
11
|
湖南科技大学
|
19
|
7
|
? | ? |
12
|
吉首大学
|
16
|
4
|
? | 1
|
13
|
湖南工业大学
|
19
|
4
|
1
|
? |
14
|
湖南工商大学
|
16
|
3
|
1
|
? |
15
|
湖南理工学院
|
14
|
2
|
? | ? |
16
|
衡阳师范学院
|
12
|
1
|
? | ? |
17
|
湖南文理学院
|
12
|
? | ? | ? |
18
|
湖南工程学院
|
12
|
1
|
? | ? |
19
|
湖南城市学院
|
12
|
? | ? | ? |
20
|
邵阳学院
|
12
|
1
|
? | 1
|
21
|
怀化学院
|
12
|
? | ? | 1
|
22
|
湖南科技学院
|
12
|
? | ? | 1
|
23
|
湘南学院
|
12
|
? | ? | 1
|
24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
12
|
1
|
? | ? |
25
|
长沙学院
|
12
|
? | ? | ? |
26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12
|
? | ? | ? |
27
|
长沙医学院
|
12
|
? | ? | ? |
28
|
湖南工学院
|
12
|
? | ? | ? |
29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12
|
? | 1
|
? |
30
|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
9
|
? | ? | ? |
31
|
湖南警察学院
|
9
|
? | ? | ? |
32
|
湖南女子学院
|
9
|
? | ? | ? |
33
|
长沙师范学院
|
9
|
? | ? | ? |
34
|
湖南医药学院
|
9
|
? | ? | 1
|
35
|
湖南信息学院
|
9
|
? | ? | ? |
36
|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
9
|
? | ? | ? |
37
|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
9
|
? | ? | ? |
38
|
湘潭理工学院
|
2
|
? | ? | ? |
39
|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
2
|
? | ? | ? |
40
|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
|
2
|
? | ? | ? |
41
|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
|
2
|
? | ? | ? |
42
|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
2
|
? | ? | ? |
43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
|
2
|
? | ? | ? |
44
|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
|
2
|
? | ? | ? |
45
|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
2
|
? | ? | ? |
46
|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
|
2
|
? | ? | ? |
47
|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
2
|
? | ? | ? |
48
|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
|
2
|
? | ? | ? |
49
|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
2
|
? | ? | ? |
50
|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
2
|
? | ? | ? |
51
|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
2
|
? | ? | ? |
52
|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
2
|
? | ? | ? |
53
|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
2
|
? | ? | ? |
合 计
|
588
|
116
|
12
|
6
|
附件4.2
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联系人: 手机:
序号
|
推荐成果名称
|
成果主要完成人
姓名
|
成果主持人是否一线教师
|
成果主持人
行政职务
|
成果主要
完成单位
|
类别
代码
|
实践检验期(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 实践检验期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可统计至2022年2月28日,单位为年。
2. 电子版请按此表格式,用excel文档填报。
附件4.3
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申 报 书
成 果 名 称
成果完成人姓名
成果完成单位名称
成果科类
类别代码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湖南省教育厅制
2022年1月
填表说明
1.成果名称: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个汉字。
2. 成果科类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的学科门类分类(规范)填写。综合类成果填其他。
3.成果类别代码组成形式为:abcd,其中:
ab:成果所属科类代码:填写科类代码一般应按成果所属学科代码填写。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理学—07,工学—08,农学—09,医学—10,军事学—11,管理学—12,艺术学—13,其他—14。
c:成果属普通教育填1,继续教育填2,其他填0。
d:成果属本科教育填1,研究生教育填2,其他填0。
4.成果曾获奖励情况不包括商业性的奖励。
5.成果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或开始研制的日期;完成时间指成果开始实施(包括试行)的日期。
6.本申请书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4号字。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
7. 涉密信息须进行脱密处理。
一、成果简介(可另加附页)
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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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曾
获
奖
励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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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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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名称
|
获奖等级
|
授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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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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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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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 年 月 实践检验期: 年
完成: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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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不超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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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不超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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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果的创新点(不超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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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不超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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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完成人情况
主持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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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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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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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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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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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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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任党政职务
|
? | |
现从事工作及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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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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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联系电话
|
? |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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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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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通讯地址
|
? | |||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
? | |||
主
要
贡
献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完成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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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性别
|
? |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最后学历
|
? | |
专业技术职称
|
? | 现任党政职务
|
? | |
现从事工作及专长
|
? | |||
工作单位
|
? | |||
联系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讯地址
|
? | |||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
? | |||
主
要
贡
献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可加页。
三、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主持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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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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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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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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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邮政编码
|
? | |
通讯地址
|
? | |||
电子信箱
|
? | |||
主
要
贡
献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第()完成单位名称
|
? | 主管部门
|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传 真
|
? | 邮政编码
|
? | |
通讯地址
|
? | |||
电子信箱
|
? | |||
主
要
贡
献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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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加页。
四、推荐单位意见
推
荐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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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由推荐单位填写,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4.4
教学成果报告格式
(成果名称)
一、成果研究和改革基础
1. 问题的提出
2. 研究和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 研究和改革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4. 相关项目立项情况
二、成果的研究和改革实践
1. 研究方法和研究过程
2. 教育教学方案(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
3. 实施过程
4. 取得的理论成果
5. 实践成效
三、成果的特色和创新
1. 成果的特色
2. 成果的创新之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3. 社会反响(包括成果的推广应用)
四、成果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之处
(报告应控制在5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