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与要求
(一)培养目标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农业硕士是与该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为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农业设施化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及管理,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交叉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领域目前设置农业信息技术、农业机械技术及智能装备两个方向,培养要求如下: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三农、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艰苦奋斗、求实创新,积极为我国农业现代化、信息化、机械化和新农村建设与发展服务。
2.掌握农业信息技术或农业机械技术及智能装备等方向的坚实基础理论、系统化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较强的专业技能和技术传授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和新型的农业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和管理理念,能够独立从事较高层次的现代农业技术推广和新农村建设与发展工作。
3.掌握一门外国语,基本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4.恪守学术道德标准和学术规范;具有学术道德诚信,遵循学术伦理;具有科学、严谨的学术态度;坚守学术研究的社会责任。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人员,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二)招生考试
由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和沙巴体育平台按相关规定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两部分组成。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一)学习方式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二)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提前毕业:提前完成学位论文且达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提前毕业条件的,可提前到2年毕业。
四、培养方式
(一)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训练、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实行多学科综合、宽口径的培养方式。建立数个稳定的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和校外实践基地,加强研究生的实践训练,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实践训练不少于10个月。
(二)实行双导师制
研究生培养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负责制;按规定程序选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校内、外导师。
五、课程设置与培养环节
(一)课程设置
1.课程设置。总学分不少于32.5学分,其中全日制课程学分不少于26.5学分,专业实践6学分,课程设置见表1。
表1 研究生课程设置一览表
序号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总学时 |
总学分 |
开课学段 |
备注 |
模块一、公共课(7学分) |
||||||
1 |
S0951001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2 |
2 |
第二学段 |
? |
2 |
S095100102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6 |
1 |
第三学段 |
? |
3 |
S095100103 |
英语 |
32 |
2 |
第二学段 |
? |
4 |
S095100107 |
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 |
32 |
2 |
第三学段 |
? |
模块二、领域主干课(11学分) |
||||||
1 |
S095136201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案例 |
48 |
3 |
第二学段 |
两个方向 |
2 |
S095136202 |
现代农业概论 |
32 |
2 |
第三学段 |
两个方向 |
3 |
S095136203 |
农业信息技术 |
32 |
2 |
第二学段 |
信息方向 |
4 |
S095136204 |
软件开发与应用 |
32 |
2 |
第二学段 |
信息方向 |
5 |
S095136205 |
农业大数据 |
32 |
2 |
第三学段 |
信息方向 |
6 |
S095136206 |
农业机械化技术 |
32 |
2 |
第二学段 |
工程方向 |
7 |
S095136207 |
设施农业工程技术 |
32 |
2 |
第二学段 |
工程方向 |
8 |
S095136208 |
农业机械再制造 |
32 |
2 |
第二学段 |
工程方向 |
模块三、专业技能选修课(不少于5学分) |
||||||
1 |
S095136301 |
农业物联网技术与工程 |
32 |
2 |
第二学段 |
两个方向 |
2 |
S095136302 |
嵌入式系统 |
32 |
2 |
第三学段 |
两个方向 |
3 |
S095136303 |
农业机器人 |
32 |
2 |
第五学段 |
两个方向 |
4 |
S095136304 |
农业遥感理论与技术 |
32 |
2 |
第二学段 |
信息方向 |
5 |
S095136305 |
GIS 与空间信息分析 |
32 |
2 |
第二学段 |
信息方向 |
6 |
S095136306 |
作物系统模拟 |
32 |
2 |
第三学段 |
信息方向 |
7 |
S095136307 |
微电子电路原理及应用技术 |
32 |
2 |
第五学段 |
信息方向 |
8 |
S095136308 |
精确农业 |
16 |
1 |
第五学段 |
信息方向 |
9 |
S095136309 |
分布式系统及云计算技术 |
32 |
2 |
第五学段 |
信息方向 |
10 |
S095136310 |
农业电子商务 |
24 |
1.5 |
第五学段 |
信息方向 |
11 |
S095136311 |
工程测试技术 |
32 |
2 |
第二学段 |
工程方向 |
12 |
S095136312 |
温室设计原理及建造技术 |
32 |
2 |
第二学段 |
工程方向 |
13 |
S095136313 |
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 |
32 |
2 |
第三学段 |
工程方向 |
14 |
S095136314 |
设施农业进展专题 |
16 |
1 |
第三学段 |
工程方向 |
15 |
S095136315 |
设施节水灌溉原理与技术 |
24 |
1.5 |
第三学段 |
工程方向 |
16 |
S095136316 |
高级设施环境调控 |
32 |
2 |
第五学段 |
工程方向 |
17 |
S095136317 |
高级设施作物栽培学 |
32 |
2 |
第五学段 |
工程方向 |
模块四、专业拓展选修课(不少于3.5学分) |
||||||
1 |
S095100401 |
公文写作 |
16 |
1 |
第三学段 |
? |
2 |
S095100402 |
农业项目管理与评估 |
16 |
1 |
第三学段 |
? |
3 |
S095100403 |
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专题 |
8 |
0.5 |
第三学段 |
? |
4 |
S095100404 |
创业管理 |
16 |
1 |
第五学段 |
? |
5 |
S095100405 |
公务礼仪 |
8 |
0.5 |
第五学段 |
? |
6 |
S095100406 |
农业法制 |
8 |
0.5 |
第五学段 |
? |
7 |
S095100407 |
数学实验与数学建模 |
16 |
1 |
第二学段 |
? |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攻读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的研究生,应补修本领域本科阶段的3门主干课程《数据结构》、《操作系统》、《算法分析与设计》,成绩不计入总学分。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攻读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业工程领域的研究生,应补修本领域本科阶段的3门主干课程《机械制图》、《机械原理》、《机械设计》,成绩不计入总学分。
2.授课方式。学校教师授课与行业专家和管理人员授课相结合。课程应由学校具有研究生授课资质的教师(按学校相关规定选聘)和农业信息技术、农业机械技术及智能装备行业专家共同承担;邀请农业信息技术和农业机械技术及智能装备主管部门领导、行业名家和管理人员作专题讲座。
(二)培养环节
1.专业实践(6学分)
研究生须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在基本学制年限内从事不少于10个月的专业实践,主要安排在第一、四、六学段进行。研究生须在校内外导师指导下制定《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并于实践结束后撰写专业实践总结和专业实践研究报告。专业实践考核评定为合格以上的研究生方可取得相应的学分。
2.其他环节
其他环节包括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接受职业道德教育、主讲专题报告1场、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或行业会议2场次等。具体要求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执行。
3.学校设立研究生个人培养经费,其中2000元用于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开支,入校次年3-4月评审立项,研创项目结题作为研究生中期考核检查项目之一,未结题则不能进入学位论文预答辩环节。
研究生按本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取得规定的学分,同时须完成规定的必修环节后,方可申请毕业和论文答辩。必修课70分为合格,选修课60分为合格,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方可计算学分。
六、培养过程与方式
(一)培养过程
结合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按照有利于学生到农业生产一线参加专业综合实践和有利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将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业工程与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划分为7个学段。其中3个学段进行理论学习,3个学段进行专业实践,1个学段开展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表2:
表2 全日制学习培养过程中的节点及其要求
序号 |
学 段 |
时间区间 |
培养环节及内容要求 |
1 |
第一学段 (认知实践) |
9月1日-9月下旬 |
1.入学报到,入学教育 2.调研实践(调研单位:农业机械企业、设施农业基地、涉农IT企业、农业信息化管理部门、农业基地) 3.调研讨论总结 |
2 |
第二学段 (理论学习1) |
9月下旬-次年1月 |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完成本学段的课程学分 3.职业道德教育 |
寒假 |
|||
3 |
第三学段 (理论学习2) |
2月-4月 |
完成本学段的课程学分 |
4 |
第四学段 (专业实践) |
5月-10月 |
1.学位论文开题 2.专业实践(实践单位:农业机械企业、涉农IT企业,岗位:农业工程师、农业信息化技术员或农业信息化设计师) |
5 |
第五学段 (理论学习3) |
11月-次年1月 |
1.完成本学段的课程学分 2.职业道德教育 3.中期考核 |
寒假 |
|||
6 |
第六学段 (综合实践) |
2月-5月 |
1.综合实践(实践单位:农业机械、涉农IT企业,岗位:农业工程师、农业信息化规划师、农业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农业信息系统分析师,每人只选一个岗位) 2. 完成实践总结与研究报告 |
7 |
第七学段 (毕业论文) |
6月-12月 |
1.完成学位论文 2.论文评审与答辩 |
(二)培养方式
1.实行校企“双主体”协同培养。建立学校与涉农IT企业、农业信息化管理部门协同培养运行机制,在招生、培养、学位论文指导、学位授予等各个方面实现共同管理,共同制订培养计划,共同建设师资队伍,共同建设研究生实践基地,使学校与行业企业真正成为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共同主体。
2.实行校企“双导多师”联合培养。建立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培养学生的“双导师”制,采取多个校内专职教师和多个校外兼职教师组成的课程组完成教学任务的“多教师”课程教学模式。
3.实行“双段交替”多岗实践培养。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交替进行的教学组织形式,并建立多岗轮换实践制度。第一学段、第四学段、第六学段到农业机械、涉农IT企业、农业信息化管理部门分别进行认知、专业和综合实践(具体轮岗实践内容及时间安排见表3)。在同一单位的不同岗位上完成专业综合实践的根据不同岗位的性质分段进行。
表3 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业工程与信息化技术领域研究生
专业实践内容及时间安排
学段 |
实践单位 |
岗位 |
专业综合实践内容与要求 |
第一学段 |
农业机械企业或涉农IT企业 |
农业工程师或农业信息化技术员(初级) |
1.培养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 2.学会撰写文档与养成写文档的习惯 3.培养需求理解能力 4.规范化的农机结构设计或代码编写 5.培养农机设计或模块化思维能力 6.培养测试技能 7.培养学习和总结的能力 |
第四学段 |
农业机械企业或农业信息化项目组或涉农IT企业 |
农业工程师或农业信息化设计师(中级) |
除了第一学段的内容和要求之外,还需要训练如下内容: 1.需求分析能力 2.整体框架能力 3.流程处理能力 4.结构设计能力或模块分解能力 5.整体项目评估能力 6.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
第六学段 |
农业机械企业或涉农IT企业 |
农业工程师或农业信息化规划师(高级) 农业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 农业信息系统分析师(高级) |
第六学段担任见习项目经理训练内容包括: 1.学会全面对项目的质量和进度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者和直接领导者。 2.尝试做用户需求调查的主要负责人,与用户沟通的主要协调人。 3.学会起草用户需求报告\系统可行性分析报告、系统需求说明和设计任务书等,制定系统开发计划,制定系统测试方案,制定系统试运行计划。 |
七、学位论文
(一)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革新、推广应用、生产管理等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应用价值,论文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信息技术、农业机械技术及智能装备等方面问题的能力。
(二)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开发、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发明专利、技术标准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
(三)开题论证
在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撰写3000-5000字的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于第四学段提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公开论证。开题报告确定后,应制订切实可行的论文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四)论文评阅与答辩
攻读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查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信息技术、农业机械技术及智能装备等方面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学位论文须提交3名同行专家进行评阅,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名,论文评阅通过后才能申请答辩。答辩时,答辩委员会应至少由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行业企业高层领导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来自校外行业领域的专家。答辩人的校内外导师可参加答辩会议,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八、学位授予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必修环节等要求,成绩合格,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同时准予毕业,并颁发由学校统一印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证书。论文评阅或答辩申请无效的研究生,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四个月后(时间应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按有关规定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由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
上一条: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艺与种业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微调)
下一条: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村发展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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