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竞聘岗位与岗位职责

2014年11月05日 10:25  点击:[]

研究生处竞聘岗位与岗位职责

一、竞聘岗位

招生与综合管理岗位 1人

培养与学位管理岗位 1人

二、岗位职责

(一)招生与综合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1、协助编制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编制研究生工作手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拟定研究生处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大事记和年度总结工作。

2、负责拟定研究生招生计划与招生政策,编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领域目录,制作招生宣传资料,组织开展招生宣传、考生咨询和信访接待工作。

3、负责组织学校自命题业务课程的命题、制卷、评卷及相关保密工作。

4、负责组织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组织落实定向培养与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招生录取。

5、负责组织实施与联合培养主体开展共同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6、负责做好学校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考点的考务工作。

7、负责联系与发布就业信息,开展研究生毕业教育、就业指导,组织开展毕业研究生招聘活动,办理毕业研究生离校和派遣手续。

8、负责建设、管理与维护研究生处网站。

9、负责研究生处的公章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统计报表与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宣传、文件收发、会务与考勤等处内日常行政工作。

11、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安全稳定工作,协助做好研究生计划生育工作。

12、负责办理研究生报到注册、电子注册、请假、休学、复学、退学、转学手续;负责管理研究生证;协助做好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

13、负责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和奖学金等各项评奖评优活动,负责助学金的核发工作,负责研究生助学贷款的申报与管理。

14、负责核定研究生缴费项目,协助催缴研究生应交的各项费用。

15、负责起草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计划,管理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与社会实践项目,组织开展研究生科研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16、负责建立毕业研究生信息库,组织开展毕业校友的联谊活动。

17、协助做好专业学位点的验收和新增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申报工作。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培养与学位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1、负责制(修)订研究生培养、学位授予、指导教师遴选与任课教师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

2、组织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与培养质量评估体系、专业学位领域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学位论文质量评估体系、导师任期考核指标体系等。

3、负责组织研究生课程教学、专业综合实践与考试工作;负责教学用书选定与管理,组织实施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4、组织实施研究生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评审、论文答辩与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5、组织学校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6、组织实施研究生毕业资格和学位申请资格的审查,负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审核、报批和发放工作。

7、负责联合培养单位的建立与管理,组织落实共同培养计划,开展定向培养和联合培养工作。

8、负责研究生创新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

9、负责专兼职任课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教师工作量的统计核算,组织实施教师培训计划。

10、负责专业学位各领域领衔人及秘书、专兼职研究生导师的遴选、管理与考核。

11、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学位授予的相关工作。

12、负责毕业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和学位信息报送工作。

13、负责研究生培养业务费管理。

14、协助做好研究生学籍、学位档案管理工作。

15、协助开展研究生招生工作,协助做好专业学位点的验收和新增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申报工作。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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