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文件
院政发〔2011〕19号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关于学术道德规范补充规定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维护学术尊严,推动学校科学研究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沙巴体育平台实际情况,对《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术道德规范》(院政发〔2010〕45号)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加强科研成果统计的学术甄别。全校教职员工报送科研处的科研成果必须经过学术不端文献专门检测系统的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登记。任何教职员工如果在某一年度被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其本年度所有科研成果不能享受学校科研奖励,且不得申报任何层次的科研奖励。
二、加强职称申报环节的学术监督。申报职称时,申报者的所有成果必须经过学术不端文献专门检测系统的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正式申报职称。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申报者实行一票否决,且连续5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三、本规定自2011年3月28日起生效。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学术道德补充规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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