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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10-12 15:56  

各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与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省政府 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18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创新创业精神强,为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近5年在专业技术一线岗位工作,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 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深,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 养作出突出贡献;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达到省内外领先水平。

2. 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 或者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扎根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在医疗卫生工作中,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 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 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5. 在宣传文化领域,对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 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某学科的带头人。

6. 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理念、能力和水平处于省内外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7. 长期扎根基层专业技术岗位,为乡村振兴,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农村作出突出贡献。

8. 在其他行业领域中,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者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过湖南省技能大师、湖南省技术能手等以上荣誉称

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 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

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 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者有重大技术革 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得到同行业公认。

4.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 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 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省内外同类职业(工种)中有重要影响。

6. 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者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 在国际、国家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中获得奖项,为我省争得荣誉。

8. 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省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二、选拔数量及范围

(一)选拔数量

2023年选拔省政府津贴专家10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类 80名(含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高技能人才类20名,两类人才推荐指标不得混用,不得调剂,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可不推荐。

专业技术人才类推荐指标向市州基层一线倾斜,各市州须推荐1名长期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振兴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省直管县由各市州统一推荐。海外引进人才等人才群体 按程序单列评议确定。其他专业技术人才群体,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推荐。推荐指标分配数详见附件1。

(二)选拔范围

1. 坚持突出业绩、面向一线、拼搏奉献原则,从专业技术

和技能岗位一线工作的在职人员中选拔。

2.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 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人员,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

3. 已获得政府特殊津贴(含国贴、省贴)人员不再参与省政府特殊津贴选拔。截止到2023年12月31 日前退休人员不参与选拔。

4.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程序选拔。

三、选拔推荐程序

(一)申报人自主申报,所在部门审核推荐。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家评议推荐。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并进行考察,对不符合选拔条件者,取消其入选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省政府批准。

四、有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

1.《专家情况登记表》2份含电子版(见附件2,用 word 格式, 按附表说明打印,并胶装成册。

2.《2023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含电子版(见附件3,用Excel格式),其中“突出贡献事迹”要求涵盖近5年来主要业绩贡献、专业领域创新点、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各栏目字数不超过300字。

3. 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推荐对象高级职称证、高级技 师证、获奖成果证书、项目合同、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利税 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不超过60页。确定推荐人选后还要同步通过线上渠道进行申报。

(二)时间要求

请申报人于2023年10月27日前将材料分类整理报送至明德楼312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541931762@qq.com。

人事处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附件3一览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专家情况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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