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实践平台,并进一步创新我院学生工作,特设辅导员助理。
第二条 为规范辅导员助理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三条 辅导员助理的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奖贷助勤等工作,推进学生素质教育。
2、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行为和纪律教育,深入学生宿舍,抓好学生的宿舍内务,组织开展文明宿舍等活动。
3、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党员、团员的培养、教育、发展和考核工作,指导学生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参与学生社会实践。
4、协助辅导员深入了解、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心理问题、学习表现、生活现状等实际问题,及时、准确收集相关信息,传达学院、系有关文件、通知等。
5、与协助管理的年级同学交流学习方法,传授学习经验,提高同学学习自觉性。
6、协助辅导员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课外活动。
7、协助辅导员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保证学院稳定。
8、完成学生处、院党总支和辅导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每年9月份开始接受学生报名,学生本人可直接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教育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附件一)。
第五条 选聘对象:教育学院二、三年级学生。
第六条 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政治方向正确、坚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能自觉地同党组织、学院保持一致。中共党员优先。
2、责任心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热心服务同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能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合格课程。
4、工作积极主动,胆大心细,有较强的口头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广泛的兴趣爱好,身心健康。
第七条 每学年初,进行辅导员助理推荐和选拔,学工办牵头,按《教育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申报,结合个人素质、综合表现、班主任推荐意见,参加学院选拔,确定人选后上报学生处。录用后颁发正式聘书,聘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 管理与考核
第八条 受聘用的辅导员助理自受聘之日起,每学期要进行学期考核,考核内容以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标准见学期工作考核表)。
学期考核安排在学期结束前第二个星期内完成,学期考核时辅导员助理须交个人书面工作总结,指导老师负责考核和填写《教育学院辅导员助理学期工作考核表》(附二),考核部门加具意见留学院学工办备案。
第九条 指导老师应认真负责,悉心指导辅导员助理开展工作,安排给助理的工作要有明确的要求,并要检查落实。
第十条 辅导员助理应关心时事,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规,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增强业务水平和学生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 辅导员助理在聘任期内须接受业务培训,业务培训由学院学工办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要安排在课余时间,以不影响学业为前提。
第十三条 聘任期满并考核合格者,可在当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品德行为表现”项目内按优、良、中等次记8、6、4分。
第十四条 辅导员助理在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和在就业推荐中,在同等条件下,辅导员助理优先评选和优先推荐。
第十五条 聘任期内如出现课程考试不及格,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因工作表现原因,学工办提出建议解除其聘约。
第十六条 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退出助理岗位,应向指导老师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工办同意后方可正式离岗,指导老师协助学生处收回聘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教育学院党总支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修订和颁布之日起施行。按年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育学院党总支部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表:1、教育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
2、教育学院辅导员助理学期工作考核表
附表一:
教育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
年 月 日
姓 名 |
? | 出生年月 |
? | 照片 |
性 别 |
? | 专 业 |
? | |
所在班级 |
? | 曾任职务 |
? | |
政治面貌 |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邮件 |
? | |||
个人简介 |
(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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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委 团支部 推荐意见 |
(含政治表现、学习情况、人际关系、是否适合担任辅导员助理等)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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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评价意见 |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附表二:
教育学院辅导员助理学期工作考核表
考核对象: 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
考核内容 |
分 值 |
考核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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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15% |
思想 素质 |
思想品行好,政治觉悟高,政治方向正确、坚定,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能自觉地同党组织、学院保持一致。 |
5 |
? | |
工作 态度 |
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服务同学,工作踏实肯干,热情大方,态度端正,能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任务。 |
5 |
? | ||
工作 作风 |
经常深入到班级和学生当中,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关注学生中的热点问题并及时上报。 |
5 |
? | ||
能 30% |
组织 能力 |
认真实施院系的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每学期能结合学生实际,配合辅导员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思想教育活动和常规管理。 |
10 |
? | |
分析 能力 |
善于发现、分析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就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向辅导员反映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
5 |
? | ||
创新 能力 |
组织开展的活动新颖、有特色,工作中能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
5 |
? | ||
工作 效率 |
对相关部门或系安排的工作不推诿、不拖拉,少出错,能高效圆满完成。 |
10 |
? | ||
勤 20% |
到岗 |
对分管的年级全面负责,坚持每周进一次学生寝室,每月参加一次班级活动,工作尽职尽责,不擅自离开岗位。 |
10 |
? | |
到位 |
对分管工作务实、负责,埋头苦干,处理问题及时到位,工作热情高。 |
5 |
? | ||
到会 |
能按时参加系召开的各种有关工作会议。 |
5 |
? | ||
绩 25% |
工作完成情况 |
能出色完成岗位工作和系布置的各项任务。 |
10 |
? | |
日常管理效果 |
负责管理的年级早读、晚自修、宣传海报等常规管理方面受到表彰。 |
5 |
? | ||
活动开展效果 |
负责管理的年级文明宿舍率高、卫生达标率高,组织的各项活动在评比中获得较好成绩。 |
5 |
? | ||
突发事件处理 |
负责管理年级学生中无发生重大事故,或有发生但能及时反映给辅导员、学生处,处理方法得当。 |
5 |
? | ||
合 计 |
100 |
? | |||
等 次 |
? | ||||
指导老师评价意见及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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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考核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或以上,90以下为良好;60分或以上,74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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