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制度

2019年11月15日 11:12  点击:[]

为更好地促进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在基层落实,现就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制定制度如下。

一、述评对象

“双述双评”是指党支部书记定期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述职,并分别接受学校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评议。

二、述评内容

“双述双评”的重点是党支部书记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主要包括传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上级决议、指示情况;落实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情况。

2.加强支部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探索推行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情况;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抓发展党员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情况,推动党员发挥作用情况。

3.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主要包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党建促发展等方面工作的情况;本单位、本支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落实上级交办的具体任务情况。

4.联系服务群众情况。主要包括倾听党员群众意见情况;深入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情况;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情况。

5.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带头遵守党章党纪党规情况;落实“一岗双责”,抓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廉洁建设情况。

三、方法步骤

“双述双评”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初定每年的12月底完成,按学校党委安排实施,与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进行。

基本步骤是:

1.述评准备。党支部书记认真对照职责要求,围绕述评内容撰写述职报告。

2.向支部党员大会述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接受党员评议。

3.向学校党委述职。

4.评定等次。

上一条: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

下一条: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

版权所有: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育学院 邮编:417000 联系电话: 0738-8312819

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