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复印纸协议供货采购和规范报账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部门):
复印纸为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商品(《湖南省2019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编码:A090101),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于2019年9月1日,完成了对校内复印纸供货商的招投标工作,并在国资处网上进行了公布。现结合财务报帐制度要求,计划财务处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共同就学校复印纸协议供货采购和规范报账工作通知如下:
1、学校复印纸娄底供货商3家,共计3个品牌(见国资处网站《2019年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和窗帘协议供货服务指南》)。
2、各部门购买复印纸,按年度采购计划填写请购计划单,走协议供货审批流程,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联系供货商供货,各单位(部门)不得自行与供货商联系供货事宜,也不得从非指定协议供货商处购买复印纸。
3、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各单位(部门)所购买的复印纸由供货商统一报账,且提供复印纸供货发票、部门收货验收单和国资处盖章的请购计划单等完整凭证,计划财务处才予以报账。
4、复印纸费用列所在部门相关经费开支。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1月26日
上一条:国资处2019年1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下一条:国资处2019年11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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