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行政设备经费预算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2017年度财务预算会议精神,为了统筹科学规划下一年度行政设备经费,请你们按要求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下一年度新增的行政设备和项目预算报送到国资处龚成老师(明德楼110室、邮箱号:2501813871@qq.com )。具体要求为:
1、按照厉行节约、按需预算、综合平衡的原则;
2、原配置的办公设备到2017年报废的才预算采购;
3、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参考国资处网页上《通用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型号、价格及维修服务指南》;
4、全面考虑全年需求做出预算,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
5、预算纸质稿需要经过单位(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10月21日
上一条:国资处2016年11月份主要工作计划 下一条:关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3年实验室建设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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