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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任务分配(征求意见)的通知2015年06月17日 11:09 点击:[]
校属各系部: 为了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面上和地方合作)及湖南省教育厅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申报工作,现根据各系部教职工人数及博士、教授/副教授、符合申报年龄的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所占比例,拟按下表分配各系部申报名额:
注: 1.以上名额为各系在2016年拟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及省教育厅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分配人数(根据上年度申报情况,各项目申报时间约为:面上项目1月;省教育厅项目2-3月;地方合作项目4月); 2.备注栏数据来源为各系部网站中的系部简介; 3.所有拟申报项目的教师在申报时需满足外语水平达标和持有国外大学正式邀请函两个条件,否则无权申报; 4.各系认真核对与查实拟申报项目教师的外语达标情况和国外邀请函的拥有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全系教师申报工作,如申报项目没有外语达标的教师,须派遣教师于2015年9月赴国家留学基金委指定大学的出国外语培训部学习,并获得高级结业证书;关于国外邀请函,原则上由教师自行联系;如自行联系困难但愿意去沙巴体育平台友好合作学校学习,在提供个人简历和学习研修计划给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之后,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尽力协助。 5.各系认真核实所分配的名额,如有异议,请以系主任署名、单位盖章的书面形式,在6月30日前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反映;规定时间内未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反映,未以系主任署名、单位盖章的书面形式反映或超期反映的,均默认为对申报分配任务无异议和认领了相应任务。 联系电话:0738-8376006、837020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6月17日 上一条:关于选拔2016年春季赴韩交换生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选拔学生2015年秋季赴台湾万能科技大学交换的通知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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